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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级(65型)火炮护卫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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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上世纪50年代,我国从苏联转让制造了6601型护卫舰,不仅使海军有了一型实用的主战装备,也使造船工业有了基本的现代大型水面舰艇设计能力。
但是,由于当时只有沪东造船厂能够建造护卫舰,而台湾海峡又被美国海军和国民党海军封锁,使得已服役的新型护卫舰,均无法进入南海海域;另一方面,进入60年代后,由于南越在南海地区频繁挑衅等原因,南海地区形势日益紧张,只有一艘老式护卫舰“南宁”号的南海舰队,急需一种火力强、航程远、适航性好的水面主战舰艇,担任南海辽阔海域的巡逻任务。由此,一型新的护卫舰的研制任务,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实际上,此前的1958年,海军已经提出过一型新的护卫舰计划,代号022,在“大跃进”风气的影响下,要求排水量800吨以内,航速达到45节(至少为40节),燃气轮机动力,装2门100毫米炮、3门57毫米炮、4座8联装反潜火箭发射器。但是,在当时燃气轮机等一系列关键设备无法落实的条件下,这一计划于后来下马,但它为此后的护卫舰研制工作定下了一个基调——选用现有设备,采用成熟技术,以保证进度,满足急需。
1961年12月,为了加强南海舰队的实力,海军提出利用现有材料设备设计建造护卫舰,在1965年前,造出首舰(“65”舰的代号也是由此而来),并在“三五”计划内造出4艘。 [1] [2] [3] [4] [5] 下一页 |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16 21: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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