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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歼-7、歼-8改进改型与2000年中国空军空战环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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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三代超视距作战能力的飞机,火控系统为当时国内最先进水平,基本上达到世界第三代战机水平,同时存在较大的改进余地;但由于该机的气动外型未作大的改动,发动机较原计划还有较大差距,原定安装的WP-14未能如期换装,作战推重比由原定的1.05,降为0.92(F-16为1.06,F-15为1.13,幻影2000为0.85,F-4C为0.79),因此,飞行机动性能仍与第三代战机仍有一定差距。该机1988年8月设计定型。
2、歼-7E。80年代中期,军方根据现有装备及航空工业情况提出对歼-7II进行改进的要求:主要是提高飞机中低空机动格斗能力,增大续航时间,缩短起飞滑跑距离,增强火力及电子战能力。根据军方的要求,成飞公司在歼-7II的基础上,将原三角翼改为双三角翼,安装了前后缘机动襟翼,换装WP-13F发动机(发动机推力6560kg),更新机载电子设备(加装平显瞄准系统等),增加武器外挂架(共4个),最大外挂能力增至1600kg。该机87年10月立项,90年5月首飞,92年7月完成全部试飞,93年设计定型。经过改进改型,歼-7E的性能有大幅提高,稳定盘旋过载提高29%,最大航程增加17-44%,机动飞行性能已达到第三代战机水平。如H=5000m,M=0.9时,稳定盘旋过载:F-16A为6.8g,歼-7E为6.6g,与F-16A基本接近;由于歼-7E的翼载荷比F-16A小,因此,瞬时盘旋性能优于F-16A,在近距格斗时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导弹发射机会。
五、对歼-7、歼-8改进改型的评价
我们知道第三代战机与第二代战机相比,非常强调两点:一是格斗能力(即近距缠斗能力);二是远战能力(即超视距作战能力)。而战斗机的作战效能也完全取决于这两点。由于中国空军装备总体上劣于潜在作战对象,要想战胜敌人,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即至少应取得一方面的优势,歼-8II与歼-7E走了两条不同的改进路子,前者强调远战能力;后者追求近距格斗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因为在作战飞机的主要两种作战能力方面,只要在一方面占优势或与敌大体相当,就可以通过战术的运用来发挥你的优势,避开你的弱点,去战胜装备优势的敌人。但是如果两者都不占优势,就缺乏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之敌的物质条件,歼-7III基本就是属于这种情况,近战不行,远战也不行,与敌歼击机对垒,只能被动挨打;或者只能用于打击敌运输机、轰炸机、侦察机,这就违背了作为主战飞机而加之研制开发的初衷。
从歼-8II的改进改型看,由于具备了超视距攻击能力,将大幅度降低歼-8II与敌三代战机空战时的击落比;在近距格斗能力方面,虽然歼-8II机动性能的提升还不尽如人意,但是并不表明该机不具备近距格斗能力。从传统空战看,比较强调稳定盘旋性能,主要是受当时武器性能的限制,攻击机必须利用稳定盘旋性能的优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7 23: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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