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军水面舰艇的发展发生了极。大变化,曾经称霸大洋3个多世纪的战列舰被舰空母舰所取代,而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导弹武器的出现不仅改变了现 代海战的作战样式,对各型水面舰艇的设计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极大地提高了现代水面舰艇的作战能力。尤应指出的是,二战中处于从属地位的驱逐舰和护卫舰也从后台 走向了前台,一艘排水量不到万吨的驱逐舰装备了先进的现代雷达电子设备以及防空、反舰、反潜等新式导弹武器后,综合作战能力就要比二战中拥有大口径舰炮和厚重装 甲、排水量达数万吨的战列舰高出数倍,即使一些只有几千吨的护卫舰也具备了挑战大型舰艇的能力。同时,由于具备了多用途性,一艘驱逐舰或护卫舰可以同时担负多种不同的作战任务,不仅减少了舰队对各型不同功能舰只的保有量,提高海上编队的作战灵活性和机动性,还大幅减少了装备使用、维护的费用。由于驱护舰有艮好的性价比,因此战后不仅中、小国家将发展多用途驱护舰作为首选,就是像美、苏那样的海军超强也同样发展了众多驱护舰作为大型舰艇的补充。 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现代驱护舰无论在平台性能、攻击能力、生存力、多用途作战能力以及自动化程度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一些国家现代化护卫舰的整体技战术性能已与大型驱逐舰不相上下,而一些新型驱逐舰则已开始动摇巡洋舰的地位,在作战能力上与巡洋舰基本相当,甚至在某些功能上更强,大有取而代之的趋势。 中国海军在经过30多年的艰辛发展之后,也具备了研制现代化多用途驱护舰的能力,以“广州”和“江凯”级为代表的新一代多用途驱逐舰和护卫舰的建成服役,标志着中国军用大、中型舰艇的研制能力和海军实力都有了极大增强。从中国多用途驱护舰各时期的发展情况可以发现,无论是舰艇的建造数量,还是海军的认可程度,护卫舰都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之所以出现这种“护强驱弱”的状况,不仅是因为护卫舰的建造、使用成本明显低于驱逐舰,而且还有着更深层的内在原因。 早期多用途护卫舰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海军和空军被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但由于国内军事科研能力和军用舰艇的建造能力都十分薄弱,因此人民解放军海军在很长一段时问里都是以收缴、打捞、修复的国民党海军及美、日等遗留下来的老旧舰艇作为主要力量,它们虽然在性能上非常差,但仍然在建国初期稳定沿海安全形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为了提高中国海军现代化海上作战能力,改善海军装备型号繁多、性能落后、吨位普遍较小的局面,中国开始实施了一系列舰艇引进计划,从前苏联引进了多种型号的护卫舰、扫雷舰、猎潜艇、潜艇、导弹艇,其中的护卫舰是苏联在一40#:代后期建造的一种排水量1000多吨的火炮型护卫舰,参照该级舰全套技术资料和相关制造设备及材料,国内建造了一批被称为“成都”级的护卫舰。 作为“里加”级的国内仿制型, “成都”级的主要技术性能与原型没有太大变化,主要舰载武器和雷达电子设备仍属于20世纪40年代中期水平,但对于极为缺乏大吨位水面作战舰艇的新中国海军来说,该级舰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之后,凭借组装建造“成都”级护卫舰所获得的经验和锻炼出来的第一代护卫舰设计、建造人员,中国开始尝试独立设计型国产护卫舰,即后来出现的65型护卫舰。65型舰的主要技术性能与“成都”级相比并没有质的提高,与同时期国外已出现的导弹护卫舰相比差距就更大。但该级舰的主要设备和武器大都立足国内,证明了中国已能够独立研制护卫舰这一重要舰种,并对维护60年代中国的海防安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随着舰用导弹武器在世界海军中的日渐普及,护卫舰的作战性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像“成都”级和65型这样的传统火炮型护卫舰已无法应对现代意义上的海上作战(虽然“成都”级在70年代初期加装了舰舰导弹,但只是增强了对海攻击能力,其它方面并没有太大变化)。而就多用途性而言,“成都”级和165型护卫舰与同期的国外护卫舰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除了具备一定的对海攻击能力外,防空及反潜能力几乎无法面对新时期的空中及水下威胁,仍是一种对海型护卫舰。而实际情况却是中国海军对多用途护卫舰的需求十分迫切——大量小吨位舰艇在执行近海防御作战中已出现诸多问题,火力弱、续航力不足以及缺乏现代海上作战能力的缺陷已严重影响到了中国海军维护海上安全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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